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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2期末考试日程表及监考安排

发布日期:2021-06-15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1年6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课程的主考教师须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负责该课程试卷的分发;巡视所负责考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试卷、考生等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负责将考生试卷全部收回。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杜绝替考现象的发生。学生登陆网站查询考试日程时,须使用本人学号和选课密码。学生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如证件确实丢失不能补办者,须打印学生本人带照片(如无照片,须自贴照片)的期末考试通知单,由学院辅导员签字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考试过程中不允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必须交卷。


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第一条 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法规,明确监考要求。

第二条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三条 提前20分钟到考场,将监考人员姓名写在黑板上;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两个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学生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备检查;安排、调整、检查学生座次;严格清场,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特别是手机必须关机并放在书包内,不能当做时钟使用。

第四条 考前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场守则》,按时分发试卷。

第五条 在监考过程中,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六条 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写实性记录,要求违纪作弊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违纪作弊材料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第七条 对于试卷中印刷不清、错、漏和须改正的地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不允许解释考题。

第八条 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第九条 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示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十条 考试结束后,收取和整理学生的考卷(含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将整理好的试卷等连同填写好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主考教师或指定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试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按《山东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同时废止。



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


第一条 考试前2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准入场。英语考试开考即不允许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不交卷不得离开考场。

第二条 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便于监考人员查验的位置。

第三条 除携带规定考试用具外,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其他物品特别是通信工具和具有存储、显示功能的电子设备。开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清理考场:将书籍、笔记、草稿纸等物品放入书包内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清除课桌、地面或其它地方涂写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四条 服从监考和工作人员管理。在指定位置就座并保持肃静。

第五条 答题前在每张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等规定信息。答卷时保证卷面清晰,不得在卷面上乱写、乱画。答完的试卷要翻放。

第六条 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经监考人员同意借用文具用品,要求教师解释题意等的,按违纪处理。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小抄;交换试题、答卷、草稿纸,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传递纸条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核对答案;使用未经允许的电子设备;在答卷上做标记等的,按作弊处理。

第八条 组织作弊;替考;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等,按严重作弊处理。

第九条 考试结束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卷、草稿纸等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并清查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场。考试结束时仍然答卷,或将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第十条 交卷后立即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更不得再返回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纪律,违纪和作弊者,依照《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第十二条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考场规则》同时废止。



山东大学期末考试监考操作规程

考前准备

1、参加学院组织的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法规,明确监考要求。
2
、第一监考人到主管学院领取门贴、座次表、带照片的签字单(用作存根,可不签字)、桌贴(可选择使用)及其它相关材料。

考前20分钟

3、到考场,将下述内容书写在黑板上:
   (1)
考试起止时间:
   (2)
监考人姓名:
   (3)
注意事项:
     
①请将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外侧。
     
②禁止携带手机或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③桌面或桌洞内不得有自备的书籍和纸张,不得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④不允许带笔袋。
4、张贴相关材料;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身份证、学生证是否与本人相符;按座次表安排学生就座;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
5
、与主考教师交接试题。
6
、彻底清场。

考前10分钟

7、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并口头提示上述“注意事项”。
8
、找两名考生在考场记录上的“监考员是否提前清场”和“监考员是否宣读考生守则”栏下方空白处签字确认。
9
、提示考生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监控。

考前5分钟

10、分发试卷(大考场可适当提前)

考试开始

11、监考人员需关闭通讯工具,考试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12
、核验证件完毕后,监考员分别在考场前后认真监考。

考试开始30分钟

13、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场记录登记缺考考生信息。

考试中

14、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写实性记录,要求违纪作弊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违纪作弊材料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5
、对于试卷中印刷不清、错、漏和须改正的地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不允许解释考题。
16
、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17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擅离职守。
18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试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按《山东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19
、若考生有特殊情况确需去洗手间,监考人员应陪同前往。如因性别原因无法陪同,可由主考或巡视人员代替。

考试结束前10分钟

20、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21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考试结束

22、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
23
、收取和整理学生的考卷(含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将整理好的试卷等连同填写好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主考教师或指定工作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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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531-88377032   邮箱:physic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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