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上交材料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05

申请晋升职称的老师请于3月7日下午5:00前将一览表及文章、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院党委办公室,申请教授、副教授的老师请于3月13日前上交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