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校区15-20号楼各住户:
职工购房审批表已由省直房改办审批完毕。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于6月12日(星期六)到兴隆山校区职工综合服务楼二层家属区办公室核实本人换购房信息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换购房申报程序要求,需要职工提供集资款发票(含选房定金、预交款、地下室款、旧房房款)原件,请职工签字确认时一并交纳。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联系电话:88369228
其他校区各楼的职工购房审批表已上报省直房改办,省直房改办将陆续审批,需教职工签字确认时,房改办将及时在学校办公信息网上通知。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