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18
为保障学院资产(仪器设备、家俱)的账、物相符,无论购置资产的经费出自哪里,任何资产领用人都不能将其个人名下已损坏或闲置不用的公共资产随意处置或转移,必须走正常报废手续,进行销账处理或更换领用人。如若领用人由于对资产自行处理而没有销账,造成资产账物不符,其损失由领用人承担。如果资产领用人要发生变动,请原领用人和新领用人共同到资产管理员宋洪晓老师处进行改动。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