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15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物理学院2021年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推进分岗位考核和多维度评价;强调考核结果运用,实现奖优罚劣;完善退出机制,突显考核实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建设一流大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校营造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含统招博士后)和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三、考核内容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特点,实施分级分类评价,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岗位贡献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档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业务精湛、能力出众、敬业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业务熟练、工作负责、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质量不高。或在廉洁从业、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较大失误。或在廉洁从业、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五、考核方法

学院中层领导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人员参加学院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根据教师、管理、专技等岗位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考核。

(一)教师考核。以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为参考,考核对学科、学院工作的重要贡献。统招博士后人员主要考核科研工作情况和岗位目标执行情况。考核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把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目标导向,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要求,重点考核教书育人情况、学术贡献和社会贡献等。对专任教师,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山大教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突出对教学工作量、质量和成果的考核。对科研人员(含统招博士后、专聘科技人员等),突出考核科研工作情况和岗位目标达成情况。考核评价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

(二)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包含在院机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岗位,通过综合评价确定考核评价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

(三)教学科研支撑岗位人员考核。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岗位,通过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

(四)非事业编人员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岗位,通过综合评价确定考核评价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

六、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组成物理学院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郁鹏、陈峰

副组长:于新好、赵明磊

成员:郝晓涛、司宗国、赵明文、徐晓霞、辛莹、张倩、吴厚政

秘书:王晓粉

(二)考核程序:

1. 被考核人员(含中层领导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主页-信息服务门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1220日前完成)

2.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根据教师、管理、教辅和非事业编等考核结果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集体研究考核等次;

3.对拟确定的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人员要进行组织谈话;

4. 学院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录入教职工考核等次(含中层领导人员),教职工收到短信通知后登陆系统确认考核结果,并扫描二维码实施线上签名;

考核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问题按照山东大学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执行。

                                                 物理学院

20211213


附: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d5638400-038b-4aba-8678-5075bfa4e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