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本科生如需补课,请联系本科生院;研究生如需补课,公共课请开课与研究生院联系,专业课请任课教师联系开课单位。
二、相关要求
要严格执行师生离开校区驻地请销假制度,掌握师生医务员工动态,注意旅途交通、财产及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呼吸道传染病。学院假期前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师生要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清明节期间祭扫的管理规定,文明祭扫,注意消防安全。
三、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办法,安排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1人白天在岗值班,夜间听班。假期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响应、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清明假期值班人员如下:
